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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國重啟核電 不等於台灣必須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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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他國重啟核電 不等於台灣必須跟進
根據媒體報導,為了因應AI用電需求,歐美日等多國推動重啟核電廠,圖為美國Three Mile Island核電廠。圖/東方IC

林仁斌 /中國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

「美日韓都在推核電,台灣還在曖昧」─這類說法近來頻繁出現。它看似帶有國際背書,但其實忽略了制度條件與結構差異。能源政策不是國際流行趨勢的跟風競賽,更不是將他國動向簡化為壓力標語。

首先,美日韓的核電政策背景並不對等。美國多數屬既有核電延役與市場機制調整,日本的重啟伴隨福島事故後的能源壓力與進口依賴,韓國則兼具產業出口與技術競爭考量。這些國家的電力市場制度、產業結構、與社會條件,與台灣並不相同。將「他們在做」直接推論為「我們必須做」,本身就忽略比較基礎。

其次,核電並非低風險選項。建廠期往往超過十年,資本投入規模龐大,財務風險通常由國家承擔。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如何取得社會共識?長期監管成本如何計算?若這些問題未被清楚揭示,僅以「穩定供電」作為理由,討論便失去政策全貌。

「能源安全」也經常被援引,但其內涵不只供電穩定。真正的能源安全包含供應多元、價格可負擔、系統韌性與風險分散。其核心在於整體系統設計,而非單一電源規模。核電具有基載優勢,但其高固定出力與低調度彈性,也可能壓縮電網調整空間。在再生能源與儲能技術快速發展的今天,能源安全的實現途徑已不只一種。

同時,再生能源常被簡化為「不穩定、不可靠」,卻忽略儲能成本下降與智慧電網建設的進展。若此時將政策重心押注在建廠工期長、財務風險高的項目上,是否會排擠儲能、電網升級與需求管理等更具彈性的投資?這才是應該被嚴肅討論的關鍵。

能源政策需要制度誠實,而非情緒動員。將政策分歧簡化為「曖昧」或「不敢決定」,無助於形成理性共識。真正負責任的辯論,應攤開成本、風險與替代方案,讓社會在充分資訊下做出選擇。

台灣當然可以討論核電,但前提是完整揭露財務風險、廢料處置與社會成本,而不是以他國動向製造焦慮。能源轉型是一項制度工程,不是跟風競賽。唯有在成本與責任清楚揭示之下形成的共識,才稱得上真正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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