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王淇政接手經營朋友的燒烤店,振興團仍在,我們問他怎麼不繼續做陣頭、圓夢?他微微感傷說:「體力不夠了,出團是體力活。」振興團交由同樣有興趣的姪子打理。
當年女友為何墜橋?他不認為女友真的想自殺,可能只是想嚇他,不料意外墜橋。他不怨女友爸媽指他是凶手,只覺得對友人洪世緯十分抱歉,「我跟我女朋友還有一段情,他只是載我去,就被判12年多。」
王媽媽記得開庭時法官有問是否通國語,「我想說我們讀書有學,他講我們也是聽得懂,但不知道要用國語回答,會這麼吃力。」王淇政卻沒有批評法官,「不能怪法官,是我們自己不會講國語的缺失。」他又聊到,記憶中二審的法官甚至幾乎聽不懂台語,但即使如此,他也沒想過可以要求請通譯。
台語轉成中文的文字紀錄,是另一道風險。王淇政說,開庭結束時,「開庭的時候有打字(筆錄)嘛,最後讓你簽名,可是碰到官司煩得要死,誰會再一個字一個字去看,趕快走就好了。」所以你沒仔細看筆錄?「沒有,我心情很亂,不會一個字一個字看,我也沒想過字會跟我們講的不一樣,不知道會變得那麼嚴重,一字之差的嚴重性。說真的,也是我自己的問題。」
王淇政的狀況,法院通常稱「略通國語」,別說當年,至今法院對這類「略通國語」者仍不時認為沒必要請通譯,尤其在Cherry被控侵害配偶權、或其他金錢糾紛的民事案件上。只是,民事訴訟法也規定「如不通中華民國語言,法院應用通譯」,都寫了「應」,為何法院可以不遵守?
原民遭控買票 略通國語反倒更吃虧
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主任朱芳君替我們解惑,「前提是『不通曉國語』,通不通曉是法院來判斷啊。」因此這類「略通國語」者,有時反倒在法庭上更吃虧。
朱芳君舉例:「就像要我們講英文,如果人家用中文問昨天去哪裡,你可以講昨天去信義區逛哪一家百貨、看了哪些櫥窗啊幹嘛幹嘛,但如果換成英文,你可能只會說去shopping,不會講那麼多細節,但有時候這些細節在訴訟上就是很重要。」她補充,如果當事人積極要求通譯,「我相信大部分法院比較不會拒絕。」只是,當事人未必懂得要求,例如Cherry的案子一審時。
更深層的因素還包括社會文化,語言不只是語言,更是階級。例如王淇政,法官曾問他是否通國語,他點頭。朱芳君分析,「有的人不好意思承認自己不太會說國語,怕被認為書念得少,被歧視,這是社會氛圍塑造出來的。」當弱勢語言碰上強勢語言,王淇政甚至一再自我檢討,自行以「自我缺失」,定義這場顯然是制度缺失的審判。
類似困境也發生在原住民族群。原住民通譯的另一困境是語言凋零,原住民族語言種類多,朱芳君說:「原民的通譯不是很好找,年輕一代不是很會說母語。」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就提到,協會救援中的案件之一,是一樁原住民被控選舉買票案,也涉及語言問題。
2014年的鄉鎮市民代表選舉,花蓮原住民李秀花被控幫候選人朱必定買票,拿二千元請小姑夫妻支持朱必定,證據是小姑夫妻的證詞。李秀花被判刑3年多。
然而,小姑夫妻是太魯閣族,慣說族語,警方訊問時卻沒有請翻譯,夫妻只能以國語回答。後來監察委員王美玉勘驗偵訊錄音,發現偵訊時夫妻倆用太魯閣語交談的內容,與用國語回答的內容並不一致。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解釋,小姑夫妻向警察承認有收到2,000元,致李秀花被判有罪。然而夫妻以太魯閣語交談時,小姑卻說:「我沒有拿,好像我有拿一樣。」「神知道我沒有拿。」
小姑夫妻為何稱自己收賄?羅士翔說,也許是害怕司法程序,當下只想趕快認罪、緩起訴。他又說,朱必定後來坦承買票,因此判兩年但可緩刑,「全案只有李秀花判最重,因為她不認罪。可是連朱必定都說他沒有請李秀花買票,只有請她幫忙拜票。」李秀花在花蓮監獄服刑近兩年,假釋後至今一直喊冤。
政府預算太少 通譯酬勞不高人難找
羅秉成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十分關心司法通譯議題,他拿出手邊資料指出,以2020年為例,法院審理「涉外」案件中,民事案件已達1萬5,000多件,且逐年迅速增加,至2024年已達2萬7,000多件,「案件量非常驚人。」刑案較少,但同樣成長迅速,2020年為3,787件,至2024年已增至8,281件。

我國目前並無統一聘用司法通譯的機關,警局、地檢署、法院各自有特約通譯名單。羅秉成說,法院特約通譯的待遇最佳,出庭一次通常可領2、3,000元,檢察機關則通常1,000元,警察機關前2小時共1,000元,第3小時起每小時500元。
相較一般口譯員,這金額實在不高,因為預算太少,羅秉成說,以警察機關為例,2020年全國一整年的通譯預算僅245萬元,但實際使用了451萬元;2024年預算提高至634萬元,但實際用了1,250萬元,「幾乎多了一倍,也就是『短編』。」羅秉成坦言,通譯預算該增加了。
比路邊種花圃的預算還少。預算短編,警察機關不時得請外事警察支援通譯工作,卻又有著中立性疑慮。羅秉成解釋:「假設特約通譯很好用也很能配合,外事警察忙自己的事情,幹嘛來做翻譯?」
說到底仍是資源不足、或說資源分配的問題。真的無解嗎?羅秉成說,他擔任政委期間曾檢視「醫療通譯」現況,「我記得是台大還是哪個醫院來報告,他們說診間通譯有使用視訊,他們跟某家通譯人才公司簽約,比如一年多少錢,按時數去扣款。醫療跟法律一樣有術語與專業,口譯公司也會提供通譯人員一些相關訓練。我那時是希望借取診間的即時視訊通譯做法,讓司法機關參考。」

視訊通譯不免涉及保密性問題,羅秉成說:「特別是偵查中要不要用視訊通譯,警政機關唯一疑慮是偵查不公開,我是認為還好啦,不要因噎廢食。」他說,司法通譯需要具結,有保密義務,「只要是訓練過的,有進場、退場機制,萬一被發現洩漏偵查祕密,就取消資格,他們也得不償失。」
AI或成解方 另可培訓僑生
AI也是可能的解方。羅秉成說,AI確實有一定的錯誤風險,尤其每個人口音不同,若由AI通譯,必須讓錯誤的風險可控,例如double check,「AI的口語化通譯,我認為遲早會來臨,它確實有發展的潛力,應該好好去做。」
司法通譯有其特殊性,不只正確,還得保持中立,並有可及性(近用性),可及性在偏鄉最難達到。羅秉成說,若AI發展得夠好,「幾乎可以同時滿足這三件事,可及性(無實體距離問題)、中立性,正確性也相對高,可能比真人更高。國家處理事情來到這個階段,應該善用AI技術,可以相當程度降低司法通譯面臨的各種問題。」
律師朱芳君也說,比起現場實體翻譯,「視訊的效果畢竟打了折,但如果能請到很專業的通譯來視訊,會比請一個不合適的通譯到現場來得好,尤其在非都會區,不見得找得到適合的通譯。」
司法通譯的報酬不高,需要的語種卻極多,還須略懂法律專業,朱芳君說,「人才庫」一直是大問題。「我接觸過的很專業的通譯,都是華僑,他們在家講中文,在外面講當地語言,兩種都熟。」她建議國家可積極培養僑生成為通譯人才。她也提到,為了提升通譯專業、培養必要語種等,可考慮參考澳洲作法,建立國家級的通譯機關。
朱芳君直言,通譯是老問題了,「講很現實的,這群人是沒選票的。新住民歸化後還有選票,移工根本沒有投票權。」千頭萬緒,至少有些事得先做,「最基本的文件翻譯,例如判決書,至少翻譯『主文』給人家看,讓被告知道他被判什麼罪、判多久、上訴期間是幾天。」
印尼移工布飛就看不懂自己的判決書,被告共3人皆為印尼人,但洋洋灑灑8,000多字中,僅3人名字是印尼文。判決主文也沒寫布飛的刑期,放在最後附表的一堆字海中,懂中文的記者也得尋覓許久,才看到小小幾個字寫著「伍年貳月」。
看不懂的判決書、開庭通知,也讓Cherry根本不知案子已一審宣判,至今,官司的所有事務只能仰賴神父有空時協助。連先前手機被男方搶走、她報警,後來派出所卻否認她有報案,那一刻她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神情又急又氣,卻像被人掐了喉嚨,想說些什麼又不知如何開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