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鏡報》報導,鄭麗文的丈夫駱武昌是她在進入台大第一年就認識的學長,當年2人一起在「大論社」參加社運、推動激進台獨,進而發展男女關係。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文學博士陳德銘投書《鏡報》,進一步提供2019年解密的相關國家檔案,內容指出一份調查局在1987年8月17日發給教育部的公文,稱駱武昌人脈關係不錯,雖然和激進社團往來,但調查其背景後認為他「仍未失善良本性,且願意為本局工作」。
因此調查局將駱武昌列為運用關係,「化名馬超,俟觀察渠活動能力,工作績效,安全狀況等作綜合評估後,再報請鈞局核准列為內線佈建。」公文發出後2天,8月19日,調查局就簽核文件,「擬同意夏雨生提列台大駱武昌為佈建運用關係,請核示。」不過該公文並未揭示後續雙方的互動狀況,駱是否真的被吸收也不得而知。
駱武昌稱「捏造不實」 國家檔案要怎麼看?
駱武昌曾透過電郵回應《鏡報》,批該投書是捏造不實,而投書的陳德銘先生則強調其資料內容皆來自國家檔案館。對此葉虹靈則表示,檔案並不完全可信、需要盡可能多方拼湊。她也不清楚駱武昌的實際狀況,而那份紀錄是情治人員的視角寫成,不確定是否全然屬實,該情治人員的公文是要向上級說服這是一條值得建立的線,但後續如何,該資料沒有提供太多資訊。
葉虹靈也再次提醒,當年的情治機關想方設法要打入的是反對運動跟異議團體,因此「災區」想必會在這裡。不管被揭露者當時與今時今日的政治認同或身份,去公開當年作為,評估那些後果,思考我們怎麼看待他們應負的責任都是必要的;至於如何追究責任?葉虹靈建議持續追蹤法務部的加害者法制現在進度到哪裡了,「針對不同類型與層級的體制參與者有相對應的評價,給被指控者救濟的管道,才是可長可久之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