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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拿到過期豆花 補習班回:甜的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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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孩子拿到過期豆花 補習班回:甜的沒關係
屏東一間補習班遭家長投訴孩子連續兩天拿到過期的豆花

記者古芙仙、朱俊傑/屏東報導

屏東有家長投訴小孩連續兩天在補習班拿到過期5天豆花,向老師反映第一時間還得到「甜的跟過期幾天的沒關係」,更是發現補習班把廚餘跟食物放同個冰箱,認為食安有疑慮!業者回應,老師第一時間是想安撫學生,不過一連串的疏失也的確需要改進。

屏東一間補習班遭家長投訴孩子連續兩天拿到過期的豆花
屏東一間補習班遭家長投訴孩子連續兩天拿到過期的豆花。

甜甜軟軟的豆花是小朋友最愛,屏東有補習班拿來給學童當點心,但家長投訴孩子連續兩天拿到過期的豆花,第一時間反映老師卻回甜的沒關係。

投訴家長出面說明
投訴家長出面說明。

投訴家長:「我找主任了解一下這狀況,(她回)小朋友看不懂日期,她會不會搞錯了,她就不承認。」

家長表示3月18日孩子拿到3月14日就過期的豆花,跟老師反映後,19日又看到過期
家長表示3月18日孩子拿到3月14日就過期的豆花,跟老師反映後,19日又看到過期

家長表示第一天3月18日拿到14日過期的孩子沒有吃,已經跟老師反映,19日又看到過期,從補習班的監視器還聽到老師這樣回應。

補習班老師當下回應
補習班老師當下回應。

補習班老師:「大家都吃了也沒有說有奇怪的味道,冷藏食品不太會,甜食比較沒有關係,鹹的麵包那是比較不行。」

19日孩子拿到豆花不敢吃帶回家,的確是14日就過期,而補習班回應豆花有兩個有效期限14日跟21日,過期四天以上,因為把要丟掉的過期豆花跟沒過期的放同個冰箱,孩子拿錯造成誤會。

補習班業者出面說明
補習班業者出面說明。

補習班業者:「是因為不想讓孩子太過恐慌,那當然我覺得這也是老師自己當下沒有把話講清楚。」

屏東縣教育局終身教育科長廖怡倫出面說明
屏東縣教育局終身教育科長廖怡倫出面說明。

屏東縣教育局終身教育科長廖怡倫:「補習班表示該點心為教師為了獎勵學生所額外提供的,並非每次提供,也沒列入所謂收費。」

業者回應說甜的和過期幾天沒關係是想安撫孩子,而衛生局也上門稽查,教育處表示依規定補習班不得主動提供餐點,後續疏失跟開罰都會持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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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28 04: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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