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12月2日裁定辯論及宣判程序准予錄影,在宣判後5天公開播放,柯文哲認為應同步LIVE直播,沈慶京今則表示,將來判他無罪,也只是遲來的正義,自己原本身為「經濟戰士」,因為這個案子,現在戰士已經死掉了,希望他講的話能至少讓亞洲人看到,要求法庭直播。
依據黃國昌等藍白立委修正的《法院組織法》,法院言詞辯論及宣判錄音錄影可以公開播送,依據司法院訂的《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並非開庭即時LIVE直播,而是宣判後5日內播出,審判長江俊彥今當庭表示,依法播送內容不包括被告的最後陳述及量刑辯論,江提醒柯文哲等被告若有很多話要在最後陳述講,建議提前到論告辯論時說。
江俊彥也提醒庭內所有人,將來錄影是從法官背後往前錄,除了律師、被告及檢察官,庭內旁聽者也會在鏡頭內,若不想被拍到面容,建議「自帶馬賽克」可以帶口罩來出庭或旁聽,柯文哲立即反問,公開播送不包括最後陳述是誰定的?並抱怨這樣是最做半套、很奇怪,柯說這是台灣第一次,如果不想被拍到,可以戴面具出庭,審判長江俊彥則說戴口罩可以,戴面具不符合法庭莊嚴原則。
今天庭訊時,審判長江俊彥針對直播問題先行處理,柯文哲聲請法庭直播LIVE後,合議庭依法僅能准見錄影後在宣判後播出,柯文哲仍是要求同步LIVE,提出抗告,沈慶京認同柯的主張也抗告,端木正則是相反主張,提抗告要求行使被遺忘權,請法院將他的部分遮隱,其餘李文宗等被告則是放棄抗告。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