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8日,朝野在國會討論《立院職權行使法》國會改革法案時爆發衝突,邱議瑩見羅智強持手機直播指控民進黨試圖以其他議案干擾議程,直接走上前對著鏡頭語帶威脅開嗆「你是沒被打過喔」,接著持紙扇擊中羅智強左臉,遭羅智強提告。
日前北院依審判決邱議瑩須賠償20萬元,起初她表示會上訴稱「一定奉陪到底」,但隔了一天改口不再上訴,欣然接受法院判決並深自檢討。
今日北檢偵結,檢方認為羅智強被打後並無任何畏懼,還能繼續與邱議瑩對嗆,難認心生畏懼,故不構成恐嚇罪;但邱議瑩在國會對其他民代施暴,未能以身作則,非屬良好議事典範,考量她已賠償民事判決20萬元,檢方將聲請簡易判決,並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遭到北檢起訴,邱議瑩表示,當時《再生醫療法》三讀,議程因國民黨杯葛延誤、場面混亂,羅智強卻透過直播嘲諷。「我無法接受對法案的不尊重,因此一時失控、動手在先,是我的不對。」坦言作為民代做出錯誤示範,「為此,我要向羅智強委員表達最深刻的歉意。」
邱議瑩表示,政治應聚焦公共政策,而非個人衝突,「若我的一時失態,能讓社會更關注醫療進步,那我願承擔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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