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科為何遭檢方求刑10年以上?
豐邑建設「豐采520」建案附近多次發生崩塌,檢方認定,豐邑建設偷工工減料釀天坑案,嚴重危害民眾安全,楊文科等人卻涉嫌圖利護航建商,默許其違法復工,求處10年以上重刑。
全案一審今出爐,新竹地院判處楊文科無罪,前新竹縣工務處長江良淵獲判6年6月,褫奪公權4年;黃姓承辦員判5年2月、褫奪公權3年,豐邑機構負責劉樹居、總經邱崇喆3年6月,被控涉違反建築法部分全部無罪。
「司法終於還原事實,還給我與縣府團隊一個公道。」楊文科今下午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對判決沒有喜悅只有欣慰,認為一審獲判無罪,證明了其清白,事實應該證據來說明,絕不會被抹黑掩蓋。
楊文科:司法終於還我公道
楊文科重申,他和縣府團隊沒有替任何人開後門,更沒有放水建商,而是用最嚴格的標準要求建商負起責任,「如果我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主動把案件移送檢調?如果我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讓建案停工超過600天?如果我要護航建商,為什麼要設下四道嚴格門檻,每一項都必須達標才能復工?」
楊文科強調,法院判決說明他沒有更沒有圖利任何人。這不只是還給我個人清白,更證明縣府團隊當時的每一項決策,都是以公共安全為最高原則。收受不法利益,也沒有任何利益交換,
楊文科說,他始終相信,依法行政,不應該因為政治操作而被曲解;勇於任事,也不該因為社會情緒而遭到不當指控。感謝司法秉持證據、還原事實,讓真相終於水落石出。
楊文科指出,自己從政以來,一直秉持「無私無我、無愧於心」的信念,這份初心從未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