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上看百億元的台中知名建商富旺集團創辦人林正雄,涉嫌炒作自家股票遭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全案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林利用多個人頭帳戶分四波炒作富旺股價,透過連續高價買進、相對成交營造交易假象,藉此拉抬股價,3年間富旺股價數度大漲,檢方估算林正雄等3人不法所得逾1億7千萬元,去年底起訴時還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長年陪創業 換來一身債
遭起訴前,林正雄緊急辭去董事長職務,提早交棒給長子,並由老婆擔任副董事長。沒想到,最近因一筆早年資金需求,疑利用外遇對象當人頭跟銀行調頭寸的貸款,因未繳貸款本息,遭銀行寄出催告通知書,意外揭開百億建商不為人知的情慾暗黑史。

這名借款人頭是曾陪伴林正雄創業多年的施女,她稱過去在非自由意志下,以名下房產向銀行質貸3,200萬元,交給林正雄代償他名下2位借款人頭使用。去年11月林派公司協理要求她和兒子開立本票,被她拒絕;今年1月間,林正雄再度派銀行承辦人員來要求她簽下一筆390萬元銀行貸款,她實在不願再成為借款人頭而拒絕。未料4月起,林竟停止繳納每月約14萬餘元貸款本息。
「銀行的催告單已經寄來,林正雄信口雌黃、違背諾言!」施女說起自身遭遇,情緒幾度潰堤。

施女哽咽表示,當初林正雄對她畫大餅,承諾6年內會清償3,200萬元,但是借貸已經過了15個年頭,不但未償清還遲繳。上一筆未繳清,林又要她開本票、簽銀行貸款,不簽就不償還前面人頭債務,「這根本是強制!他對我不對等的糟蹋鄙夷,讓我痛苦萬分。」林看似鐵了心想要她背負這筆不屬於她的龐大債務。施女求救無援又懼怕房產將面臨查封,向本刊踢爆此事。
施女今年5月向金管會銀行局提出申訴,指控林正雄長期將她作為借款人頭,以其名義辦理貸款,林如今故意置之不理不還本息,她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林清償相關債務。

施女說,外遇對象往往是男人最寵溺的那位,殊不知她不但沒從這段關係獲得金錢與保障,反而背負巨額債務,成為替富商承擔風險的借款人頭。
遭原配提告 小三變小四
本刊調查,施女並非林正雄飛黃騰達後才交往的對象,而是富旺集團草創時期的重要參與者。二十多年前,年僅26歲的她在房地產業服務,認識大她15歲的林;交往後,施女一路陪伴林開疆闢土,甚至連富旺集團旗下多家子公司名稱,都是她研究姓名學、風水後命名,還協助處理案場大小事及擔任建案廣告模特兒。如今富旺已成上市櫃建商,但在她眼中,二十多年的青春與付出,最終換來一身債務。

當年施女替林正雄生下1子,原以為2人終能共組家庭。施女表示,林當時曾向她求婚,雙方甚至開始籌備婚禮,不料自稱林妻的女子突然找上門,並提告介入婚姻,她才驚覺交往多年的男人竟早有家室。

真正讓施女崩潰的卻是上法庭後面對的事實。她回憶,當時法官詢問林正雄:「你不是不久前才跟另一名女子生下1女,被判刑3個月嗎?怎麼又來了?」她當場晴天霹靂,那刻才知道原來自己連第三者都算不上,「我原本以為自己是小三,後來才知道竟是小四。」
周旋眾女間 皆當工具人
本刊調查,林正雄慣性外遇,早在創業之初就有紀錄,早年原配發現林外遇後,雙方曾多次爆發衝突,甚至鬧上法院,根據判決資料,林曾因涉及傷害案件遭判刑。
施女表示,自己後來才逐漸理解,林正雄長年周旋於眾女之間,這些女人被安排不同的生活與事業角色,形成一套外界難以窺見的私人情慾世界。

施女回憶,當法官提及林正雄先前曾因與其他女子生下1女而涉案時,她才驚覺,自己原以為的愛情及人生,原來只是林龐大感情版圖中的一部分。
施女指控,林正雄情緒起伏大,雙方爭執時,常以激烈方式處理衝突,她曾遭林拉扯頭髮、推擠、踹肚、掐脖,甚至在街頭發生肢體衝突,被丟包路邊。顧及林要選理事長的夢想,多年來她始終選擇隱忍,未曾提告。
隨著事業版圖擴大,林正雄的資金需求也日益增加。施女指出,2011年間,林要求她以個人名義辦理貸款供他使用,一筆為1,700萬元,另一筆則約1,500萬元,合計3,200萬元,她表示,相關資金並非供自己使用,但借款責任卻落在她名下,長達15年。
施女說,多年來相關貸款均由林正雄負責繳納本息,直到還款出現問題,才讓這些借貸關係重新浮上檯面。
炒股又外遇 傳奇已沾灰
不只捲入周旋於多女之間的感情問題,林正雄近年也捲入資本市場的炒股案,他指示與其育有一女的小三蘇女、蘇女胞弟,利用多個人頭帳戶分四波炒作富旺股價,後為了切割爭議,才選擇交棒給原配長子林宗毅擔任董事長。

本刊調查,2018年至2021年間,林正雄利用多個人頭帳戶分四波炒作富旺股價,2024年7月遭搜索,2025年5月他將富旺集團經營權交給妻兒,12月便遭檢方起訴。
本刊調查,林正雄早年受訪曾自言出身農家,白手起家投入土地開發,建立富旺集團,並推動公司上櫃,還曾成立中華民國不動產聯盟總會,並擔任2屆理事長;而隨著私人感情糾紛、借貸爭議及炒股案陸續浮上檯面,這位曾被視為中台灣一頁傳奇的建商,也正面臨人生與事業的重大考驗。
林正雄回應:是我被分手被騙錢
林正雄不否認與施女的婚外情,不過他自認是整起事件的受害人,「施小姐所言均不屬實,她的房地,是我私人資金購置。2年前我們協議,她的房地在2025年10月前賣掉,處分價金減銀行貸款後歸她,她違反協議,又叫我繼續支付本息;會有銀行貸款的原因是,當初臨時被她要求蓋300坪的房子,連裝潢約6千萬元,這都是她同意的。後來我是被迫分手、財產被騙,還支付十多年本息和生活費,我是個有情有義的人!如今違反協議的是她,反過來恐嚇我、胡說我打她的,也是她。我已經退位,我的事和富旺沒有任何關係,不要牽扯及誤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