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驚見「不明體毛」?變態上司竟把女下屬座位當垃圾場

根據《韓聯社》報導,韓國仁川論峴警察署發布消息,這起令人髮指的事件發生在去年9 月。這名任職於某企業的50多歲 A 男,被指控對其女下屬B某進行長期且蓄意的騷擾。
調查發現,A男多次趁無人注意時,將大量的體毛撒在B某的辦公桌、電腦螢幕、滑鼠上,就連掛在座位上的制服也難逃一劫。更過分的是,A男還被查出在受害者的辦公設備上塗抹性質不明的「異物」。 B某在發現真相後幾近崩潰,隨即對這名惡劣主管提起刑事訴訟。
性騷擾、跟蹤都不算?為什麼韓國警方只辦「毀損罪」?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輿論譁然,關鍵在於警方的法律定性。受害者B某最初是以《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跟蹤犯罪處罰法》、侮辱罪及財物損壞罪等四項罪名控告A男。但警方在調查後,卻決定對前三項罪名予以「不移送」處理。
警方對此給出的解釋令人傻眼。承辦人員表示,之所以適用「財物損壞罪」,是因為A男的行為導致部分辦公用品與衣物污損嚴重,必須直接廢棄處理,符合毀損財物的構成要件。至於性騷擾與跟蹤等罪嫌,警方則認為其行為「不符合法律構成要件」,因此不予起訴。
受害者怒吼「這是人格侮辱」!韓國法律能否保障職場女性?
面對如此荒謬的結果,受害者B某感到強烈不平。她向媒體表示,這種行為不僅是物品受損,更是對她人格的極大羞辱與性侵犯,無法接受警方將此案簡化為單純的「弄壞東西」。目前B某已對警方的調查結果提出申訴,強烈要求重新調查,並給予這名變態上司應有的法律制裁。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