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13日於重訊記者會提到,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訴訟判決結果,要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業績補償款,金額約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台幣131億元。策略長丁爾昆表示,將依中國大陸的司法救濟途徑提請再審,並根據台灣法令阻止在台灣執行。
據了解,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在大陸地區作成之民事確定裁判、民事仲裁判斷,不違背台灣地區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得聲請法院裁定認可。」,所以若是中國大陸有判決,在台灣執行時,需要台灣法院同意。
不過市場仍擔憂此案讓大同的會計帳上提列131億元賠償損失,今年財報將出現每股逾6元的虧損。
有媒體報導,大同將會在本月一次性全額先行提列或有損失,此舉將影響公司每股盈餘EPS約6.09元。而大同稍後對本刊表示,公司將以最嚴格會計準則進行提列,待台灣司法程序後,進行金額回沖。
大同近來屋漏偏逢連夜雨,今年4月遭工程會停權三年、不能做公家標案,近日與中國華映的官司又遭判賠,消息出現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股價跳空跌停,一路鎖死到收盤。
不過15日股價重挫後,16日卻出現神祕買盤敲進,盤中甚至一度逆勢大漲6.6%,終場小跌約0.3%,17日則是收在30.2元、跌4.12%,但其實早盤時一度翻紅,法人表示,也是因重量級高息ETF群益台灣精選高息(00919)換股出爐,成分股刪除大同,引發賣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