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挑貨眼光好,又懂得聽酒店小姐訴苦、與小姐做朋友,鄭安室說生意非常好,「一款Hello Kitty的T恤,我賣了快200件。最顛峰時,那種人型model有十個、掛衣架在騎樓放兩排。」賺到錢,她立刻又去宜蘭買房子,還請流浪漢幫忙上下貨,「那個伯伯都睡在我租倉庫的樓梯間,撿人家吃剩的東西吃,我就想可以試試讓他幫忙搬貨下來,結果伯伯做得很好,我每天給他300元。」

不過,可能也因為生意太好,遭人眼紅,鄭安室說,她後來每天接到二張罰單,也不知道是誰檢舉的。「我會哭啊,為什麼大家都能擺,只有我不可以。後來我想算了,就去角落擺個皮箱賣水晶手飾。」

梅雨季,擺攤生意不好,她會兼差做傳播妹。「在林森北路生存就是這樣,要夠聰明,不能惹到別人。當然也需要有一些勢力…」她透露,為擠進林森北路擺攤,當時還是有靠一些「哥哥」幫忙。
2年前,鄭安室賣了宜蘭的房子,一部分錢又被媽媽拿走,剩下的100萬元,她決定拿來租一間店面,邊賣衣飾邊兼著開宮廟幫小姐辦事。「我轉念想,後來擺攤不順,應該就是時候要辦事了。」她去師父宮廟裡擲筊,神明准許後,開始開宮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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