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彥錦於2020年擔任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後,先涉嫌對女隊員性騷擾,更於2020年至2022年間,分別在被害人住處及警局辦公室附設寢室等地,違反對方意願性侵得逞3次,另有1次強制性交未遂。
陳彥錦在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主張雙方屬婚外情、發生性行為均出於合意。但法院審酌被害人證述及相關事證後,認定其說法不足採信,確認陳男多次利用職務及身分優勢犯案,維持一審判決。
陳彥錦現年49歲,畢業於警察大學66期,曾任前法務部長施茂林隨扈,歷任刑事警察局及台北市警局多項重要職務,原本被視為警界中生代幹部。案件爆發後,他遭記兩大過免職,並提出行政訴訟尋求救濟,但因逾越法定起訴期限,行政法院已裁定駁回,免職處分確定,正式喪失警察身分。
此外,被害女隊員另提起民事求償,一審已判陳彥錦須賠償精神慰撫金等共100萬6067元,民事案件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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