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先前分享「自製火焰槍」影片,被法官依恐嚇公眾等4罪裁定收押禁見。孫安佐經紀人「重讀」則在交保後宣布卸下孫安佐經紀人職務,還稱孫安佐當天不照腳本拍攝。
孫安佐在被羈押42天後,士林地檢署今天宣布偵結,認定他涉犯恐嚇公眾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孫安佐,另外,法院也在16時召開接押庭,審酌孫安佐是否還有羈押必要。
孫安佐的接押庭在16時於士林地院士東院區第七法庭開庭召開,稍早結果已經出爐,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鏡週刊》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