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的律師提抗告指出,從網路衝突影片來看,雙方有兩波聚集,第一波聚集時,是一名全身白衣壯碩男子帶頭與曾維斌理論,蔡晉德則在距離曾蔡美佐住處40公尺外的路口低頭滑手機,並未加入與曾家人爭吵行列,隨後全身白衣壯碩男子離去,走向神轎方向;接著曾蔡美佐出現在家門口,這時全身白衣壯碩男子突然回頭,一群人尾隨至曾蔡美佐家門口,展開第二波聚集,雙方爭吵動手,但是在距離約40公尺處的蔡並未靠近,從另一個網路影片看,他正在拉扯、勸架、阻止人潮移往戰場,避免鬥毆擴大。律師認為全案發生原因是媽祖繞境,「有人攔轎,要求轉向」所致。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縱使有人攔轎,但也不能藉機施以暴力,且同案被告均無人與北港鎮有地緣關係,如果無人號召、指使,怎會聚集於此,還侵門踏戶到當地知名人士門口動手打人、語出恐嚇,這不是偶發的衝突事件,指使者應與被害人之間有糾葛,而蔡在當地是有影響力的人。
法官並認為,到案被告供述彼此矛盾、避重就輕,蔡是否僅是單純勸架角色,或是事先查看後教唆砸場,尚未可知,而全案尚有嫌疑人未到案,案情分工、涉案程度不明,有待檢警調查釐清。蔡涉案情節重大,涉及將原本一個神聖的宗教活動染黑,變成鬥毆事件,還讓年事已高之人受傷住院,有羈押禁見之必要,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