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及哪些案件?
檢方指出,NONO於1990年代出道後,因與吳宗憲搭檔主持節目走紅,被封為演藝圈B咖一哥。他被控利用藝人身分及社群平台結識女子,涉嫌對女粉絲及按摩師伸出狼爪。其中,一名女子指控遭NONO在車內強吻、揉胸;另一人則控訴在按摩店內遭強押在美容床上性侵。檢方偵辦後,依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並求處重刑。
法院為何判決無罪?
法院審理後指出,刑事審判必須以證據為基礎,不能僅依靠懷疑或社會輿論定罪。合議庭在判決書中寫下,「疑影雖重,終非鐵證;人言雖喧,未足代法。」法官認為,卷內證據除了2名女子的單一指述外,檢方未能提出其他具有關聯性的補強證據,難以證明指控內容真實性,也尚未達到讓一般人「毫無合理懷疑」的有罪程度。
法院強調,法律的宗旨在於「持衡守正」,而非「快意恩仇」,必須堅守無罪推定原則,故依法判決NONO無罪。
此外,NONO另涉其他性侵、猥褻案件,先前已遭判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一審遭判2年6月徒刑,案件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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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