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考量年85歲陳福老邁、生活起居需人協助,且無串證之虞,去年底聲請停止羈押獲准、具保20萬元;子陳瑞堂(58歲)仍在押,今移審至台中地院,下午召開延押庭。另2名化製車司機無犯罪事實,檢方予以簽結。
檢方起訴指出,陳瑞堂負責該場廚餘蒸煮申報作業,本應依實際蒸煮情形逐日申報,詎為規避環保機關查核及告發,先於2022年間預先拍攝蒸煮照片存於手機,復自2023年1月8日起至9月30日止,於每日申報時反覆上傳舊照片充作當日蒸煮證明。另又因標購廚餘數量逾實際使用量,竟違反契約約定,將部分廚餘轉售予他場,並明知該等廚餘未於場內再利用,且未實際使用所申報之燃料數量,仍於去年1月至9月間,委由不詳業者代為申報不實資訊,損害主管機關對相關資訊管理的正確性。
而從去年10月10日起,該畜牧場豬隻陸續大量死亡,陳姓父子未通報疫病,僅自行以抗生素投藥處理,仍無法遏止死亡情形。2人為避免疫情外洩,影響拍賣銷售,竟謀議僅將部分死亡豬隻交由合法化製業者處理,其餘則委由不詳非法業者清除,以降低申報死亡數量。自同年10月10日至日至20日止,由陳瑞堂每日統計實際死亡頭數,陳福委託化製三聯單填載不實數量後,交付運輸司機載運。經比對動保防疫機關訪視紀錄與三聯單記載內容,短少申報死亡豬隻共46頭,並已將該等豬隻交由非法業者清除處理。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兩度訪視並記載各日死亡頭數,因持續異常死亡而強制採樣送驗,最終確認最終確認感染非洲豬瘟並於去年10月22日依規定預防性撲殺場內尚存活豬隻195頭。
全案緣於去年10月22日傳出中市梧棲區某養豬場經農業主管機關檢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反應後,中檢主動剪報分案偵辦,由民生專組洪國朝主任檢察官率同執行秘書康存孝檢察官召開研商會議,隨即展開調查。檢方當下前往畜牧場及相關人員住居所等共計4處執行搜索,約談陳姓父子及相關人員到案說明,經偵訊及蒐證後,認2人涉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聲押禁見2人獲准。檢察官持續調閱相關申報資料、調查飼養流程及廚餘再利用作業情形,並函詢環境部、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臺中市政府相關局處,經縝密比對申報資料與實際作業流程、現場查扣文書、電子檔案及往來紀錄,逐一釐清違法情節,全案業經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被告2人身為專業養豬業者,明知廚餘高溫蒸煮為防堵非洲豬瘟之重要防線,竟長期以上傳舊照方式規避監管,並違法轉售廚餘,破壞廢棄物流向管制;於疫情爆發期間,復隱匿實際死亡數量,將46頭病死豬隻交由非法業者清除處理,嚴重危及動物防疫及環境安全。2人犯罪動機僅為降低成本、規避責任,罔顧公共利益及產業安全,且於偵查中未坦承犯行,致防疫追蹤作業受阻,惡性重大,建請法官求處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