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李貞秀國籍問題近日引發討論,林楚茵今於臉書po文,提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沒除中國戶籍,怎麼會有參選資格?中選會豈能發放當選證書?她翻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一旦違反,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將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並連帶喪失相關選舉、罷免、任職權利。
林楚茵依照時間軸說道,李貞秀於2025年3月才赴中國辦理戶籍註銷並取得證明。代表其在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時,李秀貞仍在中國設有戶籍,「也就是說,李貞秀當時就不具備參選資格。」
林楚茵認為,這不是補辦手續就沒事的問題,這是選舉當下「根本沒有參選資格」的法律問題。如果一個候選人在選舉當時就不具備被選舉權,憑什麼列入不分區名單?中選會憑什麼發給李貞秀當選證書?「結論就是李貞秀沒有資格擔任不分區立委,『解職』是假議題,因為自始至終就不應當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