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8月4日晚間9點多,六龜某民宿附近的空地冒出火光,民眾察看後,發現一輛轎車起火燃燒,火勢相當猛烈,於是通報一一九,消防人員獲報趕抵現場,將火勢撲滅,但整輛車早已面目全非,只剩骨架,就連引擎室都嚴重毀損,由於該車未懸掛車牌,無法確認車主身分,轄區警方便請熟識的中古車商前來,打算當成報廢車處理。
中古車商到場後發現,該車行李廂蓋表面雖然是黑色,但遭火勢焚毀的部分卻露出紅色底漆,且車型及車身顏色,也與屏東德和路死亡車禍的肇事車輛高度相符,趕緊通知屏東警方前往現場勘驗。

屏東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出大批警力及鑑識小組趕赴現場封鎖採證,該車的引擎號碼雖已遭破壞,也無法僅憑車身及行李廂蓋顏色,就確認其是屏東肇事車輛,但鑑識人員在該車前保險桿上,採集到與死者游男腳踏車相同的黃漆擦撞痕,更在保險桿內側發現用粉筆書寫的「1XX2」4個數字。

中古車商告訴警方,這組數字極有可能是維修人員更換保險桿時,為避免裝錯車,而標記在內側的車牌尾碼,是業界常見的作法。
警方如獲至寶,立即針對車號及車型調閱資料進行比對,發現該車車牌早已在案發前一年就申請註銷,並同步掌握當初報廢該車的李姓車主身分。

從事汽車維修及拖吊業務的李姓車主向警方坦承,自己曾購入該車,但因為行李廂蓋變形毀損,所以自行更換成同款的紅色行李廂蓋,5月時以1萬5千元賣給一名游姓男子,對方說要買來務農,還要求將車身上所有可辨識的號碼通通磨除。警方深入追查後赫然發現,購車男子竟然是車禍死者的二哥游建村,還是一名曾擔任派出所所長的退休警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