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高虹安表示,停職的1年5個月彷彿人生被迫按下暫停鍵,這段時間承受極大壓力,二審結果讓她得以卸下沉重的標籤,也讓家人安心,「第一件事就是打給媽媽報平安」。她指出,復職後的首要任務是盡快回到市政崗位,穩定市政運作,至於是否回歸民眾黨,目前尚未討論,將以市政工作為優先。
高虹安因該案自去年7月起依法停職,停職期間約16.5個月。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復職後可補發停職期間的薪俸,粗估約可領回103萬9,355元,實際金額仍由新竹市政府依停職期間核算。
對於未來規劃,高虹安表示,從市長選舉到通過反罷免投票,等同承擔兩次選民託付,「這是非常重的責任」,首要任務是兌現對市民的承諾,才有底氣談後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