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泰媒報導,泰國警方表示,將依《刑法》第388條「公眾場合裸露或猥褻」開罰,最高可處5,000銖罰金。事件曝光後,32歲男主唱於昨(9日)下午自行前往邦布通警局報到,與餐廳經理一同遭警方依規定各罰1,000銖後釋放。
該名樂手受訪時坦承,全裸表演是事先安排,並非臨時起意,原本只想帶來新鮮感,卻沒料到引發軒然大波。他強調這是第一次嘗試,平時頂多脫上衣演奏,這回只是模仿偶像音樂人的表演方式,卻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他合掌鞠躬道歉,向粉絲、社會大眾及音樂圈致歉,並提醒其他樂手不要效法。
警方與地方行政單位晚間也前往該餐廳稽查,強調業者放任演出違法,恐影響社會風氣,未來將加強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