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鍾文智(通緝中)恐官司遭重刑,因而有逃匿打算,自從高院刑事庭去年10月 14日,評議不延長鍾文智科技設備監控,並於同月17日解除鍾文智科技監控設備,導致鍾文智得以自由行動,不受電子圍籬限制,後來他就找來屏東縣同鄉的鄭姓男子等人駕駛自用小客車,多次模擬逃亡路線。
檢警調查出,最高法院判決鍾文智定讞當天下午2 點半,鍾先搭計程車到新北市石碇區,鍾走了5分鐘到當地靜安路1段288號前,旋即再搭上一輛懸掛偽造車牌的自小客以製造斷點。
檢警查出,當天下午3點半左右,車子開到新北市平溪區,鍾又改搭另輛銀色TOYOTA自小客前往宜蘭縣頭城,隔天鍾文智搭乘不明船隻逃往中國,鄭嫌即將其中一輛自小客以10萬元賣給基隆市安樂區汽車行。

全案由檢察官許祥珍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偵辦,由於另有其他共犯,專案小組另案偵辦中,至於鍾文智1億元交保金已被裁定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