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主嫌陳建安(62歲、暱稱陳光)成立「神說公司」,以名為「CCE中華資金交易所」之P2P標會平臺公開招募民眾投資,並辦理公開投資說明會,以1會56萬元、61萬元或76萬元8年後保證補足200萬元,以及投資款項不足額由公司代墊等話術、後金補前金等手法,換算即以32.14%至188.39%不等之年化報酬率,吸引不特定民眾投資,賺取顯不相當之利息,另設計專屬APP供投資戶使用,掩飾用戶投資已成負數資訊,雙重手法吸金金額達45億餘元。

經中檢檢察官黃鈺雯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小組於4月、6月、8月陸續發動三波搜索行動,查獲主嫌陳建安及系統工程師、核心幹部、各區分所長、區域幹部等犯嫌60餘人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建安,以及張姓、黃姓及張姓主管等4人獲准,並查扣主嫌陳及「神說公司」公司名下房地產5筆、豪車5部、涉案帳戶資金及債權等,查扣金額總計近30億元。

對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銀行公會今天下午共同在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之「114年金融科技打詐高峰會」,由行政院龔明鑫秘書長代表卓榮泰院長,於會中公開表揚偵辦本案有功人員,同時呼籲國人任何投資應透過國內合法金融機構管道進行投資匯款,勿輕信「保證獲利」或是「高報酬、高獲利」投資方案,極可能都是龐氏騙局,最後血本無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