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阿母最後一次來探望我,她說:「江,你不要再喝酒了,要改。」唉,怎麼改呢?我30歲開藥品公司,月收入1、200萬元,員工十幾個,還當縣政府顧問,走到哪都有人認識我,很風光。每天上酒店應酬,曾經一晚花60萬元,加上賭大家樂,賺來的錢全都敗光光,後來犯《動物藥品管制法》,500多萬元的原料被查封銷毀,公司倒,我也倒了。
隔2年,我牽連毒品製造案,被判刑18個月。前妻跟我離婚,我下跪道歉也不接受,人生失敗,只好喝酒吞安眠藥自殺,幸好阿母發現,救了我。
我阿母其實是情婦,跟著我爸沒名分,為了不讓我自卑,她帶我上教會,我也在那時學會彈鋼琴、作曲。27歲,我愛上在樂器行當店員的前妻,想買鋼琴幫她做業績。那時一台車16萬元,鋼琴14.8萬元,阿母不但出錢,還陪我去買,要看看未來媳婦有多漂亮。

阿母罹癌症,拖了10年狀況都不錯,每個月還來探我2次,沒想到過了1年,她昏迷病危。我戴著手銬腳鐐去醫院見她,阿母醒了,眼睛微微開,我趕緊講:「我再半年就出來了,會好好陪妳,妳撐住。」阿母聽了流眼淚,被我握著的手很溫熱。
我文筆不錯,母親節那天,監獄長官要我朗誦寫給媽媽的作文,我脫稿演出,唱了這首歌,唱完,台下的受刑人跟他們的媽媽都哭了。監獄為我出唱片,我成了第一位在監獄中出唱片的受刑人。
阿母走後,以她的名字買的車子已經壞了,捨不得丟。二兒子有憂鬱症,很想念阿嬤,但我不跟他聊,阿母的照片貼在牆上,我也不敢看,因為看了、聊了,會哭。
謝錦江,60歲,彰化縣,台灣愛的天使公益藝術團總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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