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能力全球第四 台灣被喻為「超級創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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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創新能力上評比雖高,但成立公司程序仍不友善遭評為弱勢,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經濟部正著手改善。
台灣在創新能力上評比雖高,但成立公司程序仍不友善遭評為弱勢,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經濟部正著手改善。
文|編務組攝影|鄒保祥主播|智偉

世界經濟論壇(WEF)昨(17日)公布「2018全球競爭力報告」,在140國家及地區評比中,台灣表現排名第13,僅次於新加坡、日本、香港,領先澳洲、韓國、中國;在創新能力評比中,台灣更與德國、美國、瑞士比肩,同獲得80分的高分,被譽為「超級創新國」。

今年WEF採用「全球競爭力指數4.0」進行評比,四大評比指標包括有利環境、人力資本、市場及創新生態4大類別,再細分成12個支項、98個指標進行評比。

而台灣在「創新能力」類別獲得80分的極高分數,排名第4,會有如此優異的排名,主要是我們在「創新能力」中的多個支項排名傑出,其中有6項囊括前十名,分別為勞動力多樣化、產業聚落發展完善程度、以共同發明方式擁有國外專利權數量、專利權數量、研發支出占GDP比重及企業採購成熟度,其中又在專利申請數名列第二,實屬最高。

儘管有不少項目名列前茅,台灣仍有14個項目名列60之後,遭評為弱勢項目,如「開辦新事業所需天數」。對此,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目前台灣成立公司程序繁瑣,經濟部正著手連結跨部會的資料平台,未來將提供一站式服務,縮短成立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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