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30 10:37 臺北時間

高鐵無線電遭盜接!男大生發「假訊號」3列車迫停 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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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23歲林姓男大生涉嫌複製高鐵無線電參數並發送緊急訊號,造成3列車緊急停駛,延誤合計48分鐘。(翻攝自台灣高鐵臉書)
一名23歲林姓男大生涉嫌複製高鐵無線電參數並發送緊急訊號,造成3列車緊急停駛,延誤合計48分鐘。(翻攝自台灣高鐵臉書)
清明連假4月5日深夜11時許,一名23歲林姓男大生涉嫌複製高鐵無線電參數並發送緊急訊號,造成3列車緊急停駛,延誤合計48分鐘。桃園地檢署昨(29日)訊問後,認為林男涉犯鐵路法及刑法,危害公共運輸安全罪嫌重大,諭知10萬元交保。

無線電發出緊急訊號 3列車深夜迫停

4月5日深夜11時許,高鐵行控中心突然接收到維修部門所屬的Tetra無線電手機,在高鐵台中站發出緊急訊號(General Alarm,簡稱GA訊號)。
行控中心隨即啟動應變機制,通報當日營運3列車手動緊急煞車,導致延誤合計48分鐘。高鐵公司立即清查手持無線電位置發現,該無線電妥善放置於基地保管櫃內,持有員工正在休假,且發訊者在連繫過程中言詞矛盾並隨即關機,研判系統遭人盜接冒用,於4月6日凌晨2時許向警方報案。

檢警蒐證後 將男大生拘提到案

桃園地檢署接獲通報後,認為此案涉及國家重要公共運輸安全,隨即指派重大刑案專組指揮偵辦。專案小組積極蒐證後,於28日下午前往林姓男大生的住居所及工作場所共3處,查扣相關無線電設備與電子裝置,並將其拘提到案。

涉鐵路法、刑法 10萬元交保

於昨(29日)晚間訊問後,認定林姓男大生涉嫌違反《鐵路法》第68條之3第1項第1、2款,對於重要鐵路機構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無故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及《刑法》第184條之以他法致生公共運輸往來危險及刑法第360條之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等罪嫌。儘管其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
更新時間|2026.04.30 1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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