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法院認定3人仍有逃亡疑慮?
台南地院表示,3人所涉罪嫌法定刑度達7年以上,若日後判決有罪確定,可能面臨不輕刑責,此外還涉及不法利得沒收及民事求償等責任。法院考量一般人可能為規避刑責而離境,認為目前仍不能排除3人逃亡可能,因此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
法院另指出,陳啟昱過去曾任高雄市副市長、台鹽公司及台鹽綠能董事長;蘇坤煌曾投資能源相關公司,蘇俊仁目前仍擔任鴻暉公司負責人,3人均具一定經濟能力,法院認為相關條件也增加潛逃風險。
一天要自拍幾次?科技監控如何進行?
至於科技監控方式,法院要求3人每天進行2次身分確認,分別在上午9時至10時、晚間9時至10時期間,使用個案手機拍攝本人臉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
3人日前曾以就醫及生活不便等理由聲請解除相關限制,但法院審酌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意見後,認定原有強制處分的必要性仍未消失,因此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再延長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