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當時李男抽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隨即徒手猛烈反擊,將李男當場打趴。李男倒地後頭部受創、耳朵與嘴部滲血且失去意識,送醫住院5天後仍回天乏術。
對此,Cheap發文說,家屬已對葉男提告,大概就是「防衛過當」、「過失致死」、「傷害罪」,但一個主動亮刀的人,甚至都把人砍到流血了,本來就要承擔你死我活的結局,「你以為是中國功夫點到為止喔? 對方沒有義務陪你控制力道吧!」
「難道被砍還不能還手」,cheap說,人家都被砍了,當下當然是要解決這個拿刀的人,而不是一邊流血,一邊計算,「我會不會出手太猛? 等等把人打死了怎辦?」
Cheap表示,砍人的時候不講武德,被打趴了才哭說「用力過猛」,不是很怪嗎?看影片葉男衝上去擒抱時,李男手上仍握刀,而且拿刀的手再次舉起,不就是要砍人嗎?「那要怎麼判斷:他會不會再次砍我?且誰知道他是不是回車上拿更猛的武器?人家徒手反擊你拿刀的,家屬你好意思提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