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用最強颱風、穿心颱、三颱鼎立 氣象署擬修法「最高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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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氣象署預告修正《氣象法》,應避免使用三颱鼎立、史上最強颱風、穿心颱、虛胖颱風等誇大用詞,可處最高50萬元罰鍰。(翻攝自中央氣象署官網)
中央氣象署預告修正《氣象法》,應避免使用三颱鼎立、史上最強颱風、穿心颱、虛胖颱風等誇大用詞,可處最高50萬元罰鍰。(翻攝自中央氣象署官網)
文|黃雅琪

未來報導颱風新聞要注意了!中央氣象署預告修正《氣象法》,應避免使用三颱鼎立、史上最強颱風、穿心颱、虛胖颱風等誇大用詞,可處最高50萬元罰鍰。

考量近年新聞媒體大量引用中央氣象署以外單位提供的天氣預報,中央氣象署預告修正《氣象法》,明定媒體引用氣象署所發布的預報、警報或報告者,應據實報播,並註明其來源出處、發布時間及同時註明發布者名稱全銜或姓名。

草案指出,若媒體引用非氣象署所發布的預報、警報或報告者,負有查證義務,且應避免使用誇大性用詞,如三颱鼎立、史上最強颱風、穿心颱、虛胖颱風、暴頭颱、斷腰颱及地表最強颱等,經氣象署限期令其停止、更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改善措施,其屆期不改善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氣象法》修正草案預計公告至3月16日,若無相關意見,待行政院核定後將送立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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