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上班2個月!女出納淪詐團肥羊 搬空漁會1776萬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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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梓官區漁會一名女出納遭詐團騙財,竟挪用公款1,776萬。(示意圖,取自Pexels)
高雄梓官區漁會一名女出納遭詐團騙財,竟挪用公款1,776萬。(示意圖,取自Pexels)
文|蘇育宣

高雄市梓官區漁會26歲陳姓女出納,入職僅2個月就因誤信詐騙集團,以為能靠投資亞馬遜回饋活動獲利,竟私挪公司資金高達1,776萬元,最後血本無歸。橋頭地院依農業金融法等8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年6月並追繳1,376萬元不法所得;陳女不服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陳女2022年8月起擔任櫃員,2個月後轉任「大出納」,負責漁貨款收付與大額款項入庫。未料同年9月,她在交友軟體認識詐團成員,受騙投入24萬元後,再借信貸70萬元,仍被騙方聲稱要「補繳費用」才能取回本金。為填補缺口,她竟挪用漁會帳內資金,先後匯出24筆共1776萬元,直到全數成為詐團囊中物才驚覺上當。

漁會發現短缺後報警,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法院審理時,考量陳女已繳回400萬元,另有價值200萬元土地遭扣押,但認為她態度消極,且利用制度漏洞侵吞巨款,最終依農業金融法等罪合併判刑4年6月。

至於民事部分,漁會對陳女與提供帳戶者提出連帶求償。橋頭地院認定漁會內控不足、盤點不嚴謹,也須承擔3成責任,最終陳女仍須賠償840餘萬元。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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