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代表處通報移民署會同松山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該集團由36歲胡恆銓與越南籍妻子武阮薔薇共同經營,假借以招待旅遊、高薪打工為由拐20名東南亞女子來台,扣住護照等物,逼迫女子賣淫,且強拍清涼照,甚至還讓集團一名50歲的方清俊一人「試車」集團內20名女子,並撰寫樓鳳「開箱文」與體驗心得等,在色情論壇上刊登攬客廣告。
據了解,集團分工嚴密,除了有試車員外,胡男則負責跨國應召調度,武女則以「越南新娘」身分物色外籍女子,另名男子陳俊佑則負責供餐點、衛生棉、保險套等生活必需品,而東南亞地區還有一名暱稱LUNA的印尼籍男子負責在當地接洽。
專案小組調查指出,集團女子遭安排至雙北出租套房內賣淫,每日工時長達13小時,至少接客少8到10組,而短短的1月至5月期間,夫妻便獲取不法所得362萬元,行徑令人髮指。全案偵結後,檢方認為涉《人口販運防制法》、非法容留媒介性交易、恐嚇等罪,起訴胡恆銓等8人,並建請法官對胡恆銓與武阮薔薇處以6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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