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船對象開3條件「創造回憶」 眾網友見內容狂勸:快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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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提到追了一個月的心儀對象,突然說要開出3個不同的條件希望能「創造回憶」。(示意圖,取自pexels)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提到追了一個月的心儀對象,突然說要開出3個不同的條件希望能「創造回憶」。(示意圖,取自pexels)
文|吳妍

感情問題向來錯綜複雜,不少曖昧的人要進入情侶關係前,都會先討論接下來的相處模式或生活細節等等。不過近日有位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提到追了一個月的心儀對象,突然說要約法三章,開出3個不同的條件希望能「創造回憶」,結果有許多人看完內容後,紛紛留言狂勸原po快分手。

近日有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po文,提到自己追了心儀對象一個月左右,最近2人似乎要朝著情侶關係發展下去,對方列出3項條件「要約法三章」,首先,每個月都要過節日,節日要送禮不能少;第二,節日所有行程包括吃飯都由他安排;最後一點,不AA制,要在一起就要像個男人。

原po對此提議感到有些困惑,對方則回應,這些開出的條件除了創造回憶外,也想看看未來的另一伴有無責任感。原po對此似乎感到困惑,所以才上網求助網友們。

該篇po文出現後,多數網友都湧入留言,「等你錢花光,你也變回憶了」「無限ATM的概念!」「創造你被當凱子削的回憶?!」「千萬把握好別放出來」「越級打怪很辛苦~~~快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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