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畢酒駕遭逮獲緩起訴 道歉「犯低級錯誤」繳庫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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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馬國畢酒駕遭攔檢,今獲緩起訴處分。(本刊資料照)
藝人馬國畢酒駕遭攔檢,今獲緩起訴處分。(本刊資料照)
文|陳凱俊攝影|攝影組

藝人馬國畢本月11日凌晨在台北市建國南路、忠孝東路三段路口遭警方攔檢,發現身上有酒味,酒測值達0.32,遭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今(17日)做出處分,給予馬國畢緩起訴1年,同時須向國庫繳交4萬元處分金。

馬國畢駕車經過警方攔檢點時,被發現身上帶有酒味,酒測值超標。馬國畢向警方坦承,因10日晚間在新北市餐敘飲酒,結束後自行駕車返回台北市住家,途中遭到攔檢。

馬國畢對犯行坦承不諱,大安警分局訊後將馬國畢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而北檢複訊後,在11日中午將他無保請回。

馬國畢當時面對現場媒體時一再道歉表示,自己做了非常錯誤的示範,犯了一個「非常低級的錯誤」,強調以後絕對不會再犯,也奉勸大家不要和他犯一樣的錯。

台北地檢署今處分,給予馬國畢緩起訴,期間1年,並須向國庫繳交新台幣4萬元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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