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釀15死!98受害者求償21億 2公司判賠逾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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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彩色派對塵爆案造成15死、417輕重傷,435名受害者及家屬提出團體訴訟求償。(wikipedia/Jrs1203拍攝)
八仙彩色派對塵爆案造成15死、417輕重傷,435名受害者及家屬提出團體訴訟求償。(wikipedia/Jrs1203拍攝)
文|謝文哲

2015年6月27日八仙樂園塵爆事件,造成15人死亡、417人輕重傷,受害者及受害家屬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起團體訴訟,第一起團訟98名受害者,向八仙樂園、活動主辦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求償逾21億元,今(19日)士林地方法院判決,八仙樂園免賠,而玩色、瑞博共計應賠償4億588萬3316元。

八仙塵爆案共2起團體訴訟,向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呂忠吉、瑞博國際整合行銷負責人周宏瑋、及時任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7人求償。第一起團訟98名受害者要求26億546萬4,888元損害賠償,後經由醫院專業鑑定,最終求償金額為21億8,292萬3,958元;第二起團訟337名受害者則求償72億9331萬1605元。

消基會律師吳榮達主張,八仙樂園出租給玩色舉辦彩色派對的場地,是建築法分類D1,低密度、人數少的泳池場地,但活動讓場地變成密度高、人數多的B1舞廳,故粉塵雖僅閃燃40秒仍造成嚴重死傷,八仙樂園應負賠償責任;八仙委任律師則指出,樂園僅出租場地,與消費者無消費關係,負連帶責任不合理。

今日上午士林地方民事法院宣判,被告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3億1,096萬2,062元,另外2公司需各給付原告新台幣4,746萬627元懲罰性違約金。此團訟共賠償4億588萬3,316元。

2015年6月27日,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向八仙樂園租用「歡樂海岸、快樂大堡礁」場地,舉辦「Color Play Party彩色派對」,售票逾4,000張,吸引許多年輕人前往參加同樂,沒想到當晚8時許,工作人員為了炒熱氣氛,在舞台上使用二氧化碳鋼瓶噴射色粉堆,色粉遇高溫的舞台射燈瞬間引燃,加上周遭色粉濃度過高,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再加上錯誤的滅火方式,使派對現場陷入火海,最終釀成15人死亡、417人輕重傷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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