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市長參選人林冠年不認酒駕 實測「漱口水含酒精」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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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年強調沒有酒後駕車,自己因喝含酒精漱口水造成儀器誤判。(翻攝自林冠年臉書直播)
林冠年強調沒有酒後駕車,自己因喝含酒精漱口水造成儀器誤判。(翻攝自林冠年臉書直播)
文|謝文哲

竹北市長參選人林冠年因酒駕遭民眾黨撤銷提名資格並開除黨籍,今(5)日上午他召開記者會說明,自己因使用含酒精漱口水造成儀器誤判,更現場直接使用漱口水進行酒測,確實有超標情況。林冠年強調沒有酒後駕車,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林冠年指出,8月30日他因疲勞駕駛,發生車禍事故,後來搭乘救護車就醫,隨後接受警方酒測測出0.29毫克,當下他非常驚訝,因為他並沒有喝酒。

林冠年說,警方當天沒有提供檢測或拒測確認單,也未告知應注意事項,隔天他到新埔分局寶石派出所做筆錄,警方才拿出「警方呼氣酒精濃度檢測暨拒測效果確認單」要求補簽,他細看內容才發現,原來漱口水含有酒精成分,有可能造成儀器誤判。

林冠年現場示範使用漱口水,再以自購的酒測儀器測試,結果測出每公升0.995毫克的超標數據。

對於遭到民眾黨撤銷提名資格並開除黨籍,林冠年呼籲黨部應以「無罪推定原則」,不要落入「司法未審,政黨先判」,回歸事實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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