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首度開庭 縱火女黃格格喊冤否認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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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火釀46死,今地院首度開庭。(翻攝畫面)
高雄城中城大火釀46死,今地院首度開庭。(翻攝畫面)
文|莊琇閔

高雄去年發生城中城大樓惡火,釀46死43傷,雄檢認為女嫌黃格格醋勁大發,故意把驅蚊的淨香餘燼倒在沙發坐墊上讓它自己燃燒而閃燃引起大火,依放火及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極刑。高雄地院今早首度開庭,黃女否認涉案,在庭上直稱「這件事不是我做的」,但死者家屬希望法官重判黃女,還給死者和家屬公道。庭訊後,黃格格還押看守所,訂3月11日再開庭。

黃格格自案發後至今已關押132天,她提訊出庭時整個人瘦了一大圈,至少瘦了10公斤,她全盤否認犯案,表示「雖然我是最後一個走的,但這件事不是我做的,我也沒有動機去做這件事」。她稱當天她和郭姓前男友也沒發生糾紛,她也知道郭不會再回去,那房子也不是郭的,她沒必要做這個動作。

黃格格由法扶律師辯護,主張黃格格始終不知道城中城大火,是警察找上她才知道發生火警,檢方提出的證據並不能證明她有縱火犯意。若她要縱火,不必以這麼曲折、不確定的方式放火,也無證據證明她離開後還有查看城中城是否發生火災;加上放火燒了這個地方,也無法報復郭清文,因此認為黃格格始終沒有犯意,也無預見火災的可能,以無罪方向為她辯護。

律師說,黃女並沒殺人的故意,而且火勢延燒到59輛機車,在大樓裡起煙囟效應,並不是黃女所能預見,頂多涉失火罪,但沒積極證據證明黃女撒香灰,認為檢方起訴證據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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