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開庭完竟「拿走對方手機不還」 法院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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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張淑晶這次為了侵占他人手機被告上法院。(翻攝網路)
房東張淑晶這次為了侵占他人手機被告上法院。(翻攝網路)
文|謝文哲

先前因租屋問題多次躍上新聞版面的房東張淑晶,前年和一名盧姓診所院長因金錢糾紛鬧上法院,開庭後盧女將手機忘在法庭內,張淑晶見狀直接將它帶走,對方發現後不停向她催討,張卻藉故不還,讓盧女氣得報警提告。

張淑晶這次上法院不是為了租屋問題,而是被控侵占,2019年6月她與盧姓院長為了返還借款糾紛,來到台北高等法院民事庭第12法庭開庭,庭畢後女子先行離開,不慎將手機遺留在座位上,張淑晶發現後竟直接拿走。

盧女事後發現手機不見,回到法庭尋找,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是被張淑晶帶走,趕緊向她催討,但張藉故不還,氣得她向警方報案。

一審張淑晶被依侵占罪判罰金4,000元,而張淑晶不認犯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時,張與盧達成和解並歸還手機,而高院法官認為,張否認犯案、上訴無理由,撤銷原判決後改判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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