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4警查毒黑吃黑 勾結毒梟賣毒抓下線再分贓遭求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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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4警勾結毒梟上演黑吃黑,遭起訴求處13年。(資料照)
基隆4警勾結毒梟上演黑吃黑,遭起訴求處13年。(資料照)
文|林俊宏攝影|林俊宏

基隆地檢署偵辦基隆市警局南榮路派出所及八堵分駐所員警利用偵辦毒品案以「黑吃黑」手法,獲取不法利益,今(3日)將4名警員與余姓共犯等共8人,以貪污治等罪起訴。

全案由檢察官蕭擁溱偵辦,主嫌張姓警員及余姓毒販涉嫌重大,檢方分別求處13年、14年有期徒刑,並建議法院繼續羈押二人。

檢方指控相關犯罪事實如下:

一、以「黑吃黑」侵占、湮滅扣案毒品部分

張員於從警前與余民結識。二人為謀取錢財,謀劃「黑吃黑」之計,由余民以購買毒品為由誘約販毒者,等販毒者攜帶毒品現身,張員及邀約參與之警員,即以警職身分出面查扣毒品,之後再侵占職務上持有之扣案毒品,配合余民指示之人調包或混充,將扣案之毒品交給余民,再朋分利益,其等先後3次「黑吃黑」之行為:

 

二、以「黑吃黑」圖利、湮滅詐欺集團犯罪所得部分

余民、蔣民於110年1月28日某時許,因得知友人即詐欺集團成員賴民有商借銀行帳戶提領詐騙款項之需求,余民、蔣民即謀劃「黑吃黑」行動,欲謀奪賴民詐騙贓款,並邀蔣民之友人黃民、張員、黃員共同參與。嗣賴民所屬之詐欺集團成員於110年2月4日某時,以「賭博中彩金,需匯款方得領獎」詐取郭姓被害人60萬元後,賴民即指示黃民於當日中午,前往台北市萬華區某銀行提領詐取郭姓及其他被害人之贓款120萬元。待黃民臨櫃領得120萬元,裝入黑色提袋步出銀行時,駕車在旁等候之張員、黃員旋下車表明警員身分,驅前佯為盤查黃民,進而搜得黃民依渠等謀劃事先購買藏放在身上之少量第三級毒品愷他命,而以持有毒品之現行犯逮捕,將黃民、連同裝有120萬元現金之黑色提袋,帶入自駕車內而製造為警方查扣之假象,張員再通報不知情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警員前來查緝黃民持有毒品案。之後,黃員將置放在車上之120萬元黑色提袋,從中抽出2.9萬元,張員則抽出至少17萬元後,再將餘款放到台北市松山區某三溫暖置物櫃中,余民再去置物櫃取餘款。

三、全案經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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