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上訴遭駁回 黎智英交1000萬港幣深夜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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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獲得保釋,但須繳交港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住所,條件相當嚴苛。(本刊資料照)
黎智英獲得保釋,但須繳交港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住所,條件相當嚴苛。(本刊資料照)
文|徐文鴻攝影|王漢順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詐欺罪,加上警方再控他違反《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連續被拒絕保釋。2案件昨(23)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後,最終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黎交保,但須繳交港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住所,條件相當嚴苛。經律師辦妥相關手續後,黎智英深夜10時53分左右才步出法院,隨即搭車回到住所。

73歲的黎智英因先前被控欺詐罪,本月3日出庭後被羈押在獄迄今。警方後來再控他違反《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期間黎都無法獲得保釋。黎智英為兩案向高等法院聲請保釋候審,並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負責處理。

黎智英昨被押解到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聆訊後,批准黎可以交保,但條件相當嚴苛,包含繳交港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住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使用社交媒體、3名人事擔保各10萬元及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等等。

控方香港律政司不服法官批准保釋,隨即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要求維持羈押黎智英。不過在法官聽取陳詞後拒絕,黎智英確定獲得保釋。經律師辦妥相關手續後,黎智英深夜10時53分左右才步出法院,隨即搭車回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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