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不正義】她若要恢復原民身分 還得靠立委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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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琬(右)現在香港鳳凰衛視擔任主播,2016年立委選舉時曾回台採訪當時正競選立委的蔣萬安(左)。(翻攝自陳淑琬微博)
陳淑琬(右)現在香港鳳凰衛視擔任主播,2016年立委選舉時曾回台採訪當時正競選立委的蔣萬安(左)。(翻攝自陳淑琬微博)
文|黃揚明攝影|陳毅偉主播|智偉

對女主播陳淑琬因參選立委放棄原住民身分,導致終身無法回復原民身分。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廖國棟深感同情,認為原住民身分應是基本人權一部份,不應為參選而被迫喪失。他也表示,將在本會期提出「陳淑琬條款」修法,讓類似陳因參政失去原住民身分的個案,可專案申請回復身分,以符合轉型正義精神。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的夫婿龍男是台東阿美族原住民,蘇認為,原住民在各方面長期處於弱勢,才在法律層面給予考試加分等優惠性待遇,但不該因有優惠而剝奪其原有權益。原住民選區當然可要求具原住民身分者才能參選,但並不代表原住民就不能參選一般區域立委,現行措施「非常不合理」。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去年發函給內政部、中選會,詢問原住民能否參選一般區域立委,都得到否定答案。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去年發函給內政部、中選會,詢問原住民能否參選一般區域立委,都得到否定答案。

時代力量原住民立委高潞‧以用建議,可比照紐西蘭模式,該國選舉保障原住民「毛利族」如要投票或參選,可在選前自由選擇登記在一般選區或原住民選區行使權利,所以紐西蘭國會不會只有毛利選區選出的毛利族議員,各政黨也會在各選區提名毛利族人,能讓原住民參政權更充分、健全。

「這應該是違憲!」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廖義銘也說,原住民若參選一般區域立委,只要限制其該次選舉不能在原住民選區參選、投票即可防範雙重權利問題,若因身分別有差別待遇,就有違憲之虞。

廖義銘舉例,今年1月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60號解釋,針對警大與非警大學歷官階差別待遇認定違憲,原住民參政若有差別待遇、剝奪身分規定,也可循釋憲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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