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養豬臭翻天 長期偷排超標百倍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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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牧場排放汙水超過放流水標準百倍
中庸牧場排放汙水超過放流水標準百倍
文|林慶祥主播|智偉協力|圖│警方提供

彰化縣二林鎮一處邱姓兄弟經營的養豬場,飼養規模超過上萬頭,但疑似為節省成本,長期偷排未經處理的汙水、汙泥,導致該處臭氣沖天,鄰居抗議不斷,日前檢警發動搜索,當場查獲偷排汙水,因此將邱再鈞、邱再枝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移送地檢署,檢察官指出,違反水污法最重可處3年徒刑或300萬元以下罰鍰,處罰相當重!

附近居民長期飽受豬屎臭之苦,懸掛布條抗議
附近居民長期飽受豬屎臭之苦,懸掛布條抗議

邱姓兄弟經營的「中庸牧場」附近臭氣薰天,附近鄰居甚至懸掛布條抗議,彰化地檢署接獲檢舉,分案由檢察官李秀玲指揮保七大隊三中隊偵辦,檢警察出,「中庸牧場」飼養上萬頭豬,每隻豬每天排放汙水約20公升,但該養豬場申報的污水排放量卻遠低於合理數據,可見飼主偷排未處理之畜牧廢水。

21日檢警深夜出擊,當場查獲牧場放著牧場的汙水處理設備不用,反而私設馬達,把未經處理的汙水抽出偷偷排放,以節省汙水處理成本,再填具不實的汙水排放量,規避主管機關稽查。

環保局人員也配合到場檢測,發現「中庸牧場」排放汙水之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懸浮固定物均逾放流水標準百倍以上,嚴重破壞環境,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5條、有關「申報不實」之規定,而這對兄弟檔也坦承犯行,因無逃亡串證之虞,檢方諭令兩兄弟各以15萬元交保。

彰檢指,這處豬場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5條涉及申報不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長期飽受豬屎臭味之苦的附近居民,有人打算發起連署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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