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世芳專欄】一個不是太愛喝酒的人想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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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力|文、聲音|馬世芳 攝影|楊子磊

藍調歌手無不嗜酒,不嗜酒無以唱藍調。從歌詞看,他們最常喝劣質威士忌,其次喝琴酒,偶爾也喝一兩杯葡萄酒。至於啤酒,那是拿來解渴的,不算酒。

人生第一口酒,是爸爸餵的,那年我不超過三歲。估計爸爸也是醉了,很慷慨地裝了一奶瓶啤酒給我,我也居然咕嘟咕嘟喝了大半瓶。據說後來興奮得不停翻筋斗,一個接一個,翻了一整夜。不知道是不是那回喝壞了,直到長大成人,我對酒都沒有太多興致了。

爺爺奶奶父親均善飲,外公外婆母親這邊則不怎麼愛喝。據說爺爺極能喝,我沒親眼見過。爸爸也愛喝,小時候家裡攢著半公升罈裝的金門大麯,酒精68度,爸爸總說它可以直接蘸棉花消毒傷口。爸爸時不時抿一小杯,興起就招我過去,拿筷子沾了給我嘗,看我嗆得皺眉吐舌,引以為樂。

有一天,可能是讀了巴黎那些窮藝術家喝苦艾酒要放一塊浸了酒點了火的方糖,爸爸突發奇想,把全家燈都關了,斟一杯高粱,劃根火柴點著,冒起薄薄青藍色的火燄。爸爸舉起杯子,得意地繞著客廳走,像拿著花燈遊街。我和弟弟興奮地跟著繞來繞去,啪一聲瓷杯燒裂,酒流了一地。我再也沒見過那樣美麗的一杯高粱。

後來長大一點,見善文善歌者多半善飲,以為喝了就能拿到「大人世界」的門票。十七歲,和哥們兒去放著搖滾樂的Pub頹頹坐著,也只會喝啤酒,也不知道哪裡好喝,往往加很多冰塊,這樣喝得更久一點。一瓶台啤600西西總也喝不完,起身去廁所卻有點頭重腳輕了。吸著瀰漫的二手菸,聽著轟轟的老搖滾,頭抵在廁所牆上,想,啊這大概就是長大的感覺了吧。

酒是搖滾的燃料,The Doors英俊不可逼視的墮落王子Jim Morrison(1943-1971)就老浸在酒缸裡。一下要你帶他去最近的威士忌吧,再喝不到酒就同歸於盡。一下又說一大早爬起來先開一瓶啤酒,反正未來不知會怎樣,末日永遠在眼前。

我邊聽邊想:日子要過成怎樣,才會喝啤酒當早餐?又想,乾脆睡到下午再繼續喝,不是更rocker?原來「今天早上爬起來」是行之有年的歌詞套語,早在20世紀初,揹吉他走鄉闖鎮的黑人藍調歌手就一天到晚在唱這句。歌裡凡唱「今天早上爬起來」之後肯定沒好事:女人跑了,頭疼得要死了,鞋不見了,病得下不了床了,魔鬼來敲門了。Jim Morrison還能喝啤酒,算是活得比較滋潤的。

藍調歌手無不嗜酒,不嗜酒無以唱藍調。從歌詞看,他們最常喝劣質威士忌,其次喝琴酒,偶爾也喝一兩杯葡萄酒。至於啤酒,那是拿來解渴的,不算酒。藍調歌手最慘的時光,是二、三十年代之交美國禁酒令時期,歌手走江湖只能喝愈來愈貴的私釀貨,偏又遇上經濟大蕭條,常常窮得沒酒喝。私酒行話叫「月光(moonshine)」:蒸餾私釀得避人耳目,多在夜裡趁月色偷偷摸摸做,私酒販子理所當然就叫「月光人(moonshiner)」。他們把私酒分裝小瓶藏進靴筒,叫它「靴子腿(bootleg)」。多年後,「靴子腿」衍生出另外一種意思:樂迷圈子裡流傳小眾、未經授權的私刻地下錄音。

酒鬼生不逢時,喝不上私釀貨,偏又酒癮鑽心怎麼辦?1928年,酒鬼歌手Tommy Johnson(1896-1956)唱的「火罐頭藍調(Canned Heat Blues)」提供幾種答案:

所謂「火罐頭」Canned Heat,就是裝粉紅色酒精膏的小燃料罐,我們偶爾還能在火鍋店看到。酒精膏含劇毒甲醇,吃下肚輕則瞎眼,重則送命。但是一窮二白的酒鬼管不了那麼多,他們發明獨門喝法:脫下襪子當濾布,從「火罐」挖出酒精膏,塞進襪子濾擠出液態酒精,加水稀釋了喝,自暴自棄,喝死拉倒。

Tommy Johnson還唱到另一種替代物,皮膚外用的消毒酒精(俗稱alcorub,主成分是異丙醇)。此物喝下去也容易中毒,通常用嗅的:鼻子湊上去使勁聞,把自己薰個半昏,亦足以忘憂。

至於所謂「傑克酒」Jake alcohol並不是酒,而是酒精濃度95%「牙買加薑精」(Jamaica Ginger)的諢號,原是外用藥,禁酒時期被有心人大量進口做私酒。它含有引起神經中毒的化合物TOCP,短短幾年間造成至少三到五萬人終身瘸腿、甚至四肢癱瘓,受害者幾乎都是社會底層的窮人。「傑克酒」中毒會一跛一跛,就叫「傑克腿」Jake leg,或者「傑克步」Jake walk。那年頭,有十幾首藍調、鄉村歌曲用這悲慘的「傑克腿」故事作題目,Tommy Johnson就唱過一首「酒精與傑克藍調(Alcohol and Jake Blues)」(1929):

「火罐頭藍調」一口氣列出三種史上最慘烈的酒癮替代物。當你淪落到脫襪子擠酒精膏來喝、靠消毒酒精和外用藥解癮,連妓女都不想跟你做,人生恐怕真是跌到山窮水盡的谷底了。

將近三十年後,幾個白人小伙子組了個藍調搖滾樂團,團名就叫「火罐頭」Canned Heat,向沒酒喝的老前輩Tommy Johnson致意。他們的名曲 Going Up the Country(1968)借用了1920年代老藍調的旋律,主張上路逍遙,甩掉烏煙瘴氣的城市文明,完全投合嬉皮世代的口味,變成50萬嬉皮青年集體狂歡的烏士托(Woodstock)音樂節主題曲。歌云:

唉,這近乎無賴的憨態可掬的烏托邦。想想若這就是終極的嬉皮天堂,我大概也待不久的。

我應該算是可以喝一點的,只是不特別愛喝,遠遠喝不到台灣人的年均值──台灣人一年喝掉七億公升的酒,成年人平均一年喝六十幾罐啤酒,兩三瓶烈酒,一兩瓶葡萄酒。嚴格說來,台灣還不算善飲之國:日本人喝的酒,平均是台灣人兩倍多。東京晚班電車總有滿臉通紅仰翻在座位的上班族,睡死的西裝大叔橫倒車站出口樓梯擋住了通道,大家默默抬腳跨過,沒人回頭多看一眼。韓國人更猛,每人每年喝150瓶啤酒加63瓶燒酒。相較之下,台灣人酒性還算溫良。

我先是無可無不可地喝了許多年的啤酒,又懵懵懂懂喝了幾年葡萄酒,人到中年,才懂得稍微喝一點烈酒。高粱,威士忌,白蘭地,小嘬一口暫不落喉,舌面鋪開酒液,輕咂兩下,讓香氣隨酒精蒸散,溢入鼻腔。這樣斟一小杯慢慢喝,往往一頓飯都吃完了,酒還剩半杯。這種喝法,買一瓶酒可以撐好幾年,在行家眼裡是很沒有出息的。

這輩子喝暈了幾次是有的,卻從未喝到抱著馬桶吐,眼前一黑當場斷電,或是胡說八道醜態畢露,事後卻毫無記憶。每看戲裡演誰大醉醒來記不得自己的胡鬧,總懷疑真實世界哪有這種事,無非藉故裝傻。也是運氣好,我連當兵都沒被灌過酒,結婚宴客鬧洞房,竟也逃過酒劫。說這個倒不是得意,而是彷彿不知不覺錯過了某些生而為人總該經歷一下的事情。

偶爾大醉一場,似乎不難。我非自律嚴謹之人,卻一次次繞過去。有人喝酒但求一醉,而我對於醉酒,從來都沒有期待或依賴──人各有釋放人生淤積物的通道,我的通道,從來都不是酒。

我認識一些人,擁有見過地獄的眼睛。然而哪怕只是稍稍近於「火罐頭藍調」那樣慘烈的飢渴,或是Jim Morrison痛飲啤酒當早餐的自棄自毀,早已與我擦身而過。寡淡的日常聽失控的歌,像一小盅烈酒,入喉燒辣而量不致醉,只能調劑而已。

【本文曲目】

  • The Doors / Alabama Song (Whiskey Bar) (1967)
  • The Doors / Roadhouse Blues (1970)
  • Tommy Johnson / Canned Heat Blues (1928)
  • Tommy Johnson / Alcohol and Jake Blues (1929)
  • Canned Heat / Going Up the Country (1968)
馬世芳(馬世芳提供)
馬世芳(馬世芳提供)

作者小傳─馬世芳

廣播人,作家,1971年生於台北。著有散文輯《地下鄉愁藍調》、《昨日書》、《耳朵借我》、《歌物件》,曾獲讀書人年度最佳書獎、開卷年度好書獎。長期在News98製作主持「音樂五四三」節目,曾獲四座廣播金鐘獎。主編有《永遠的未央歌:現代民歌/校園歌曲20年紀念冊》、《台灣流行音樂200最佳專輯》、《民歌四十時空地圖》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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